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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掌握航海营运管理及远洋船舶轮机管理知识,符合《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修正案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能胜任现代航海事业的营运管理及远洋船舶轮机管理的综合性应用人才。毕业生可在海洋运输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操纵工作;也可在航运机务、船舶检验局、港务监督、船舶制造与维修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主要专业课程:船舶结构、轮机工程基础、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轮机英语阅读、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自动控制与轮机自动化、船机维修技术等。技能证书:经考试合格可获得海船船员相关专项技能训练证书、熟悉与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三管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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